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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莊淇銘(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前校長)

 

筆者擔任過3所大學校長:開南大學、高雄市立空中大學、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校長。參與過3次大學校長遴選,也擔任過教育部大學校長遴選委員。此次台大校長遴選,是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史上最荒謬、最難看、最赤裸裸的政治介入大學自治的一次。

 

此次事件,可以從三個層面探討:法制面、政治面、教育部。在法制面上,台大依《大學法》制訂的校長遴選辦法產生遴選委員,遴選委員要報教育部,再由遴選委員會依規定遴選。遴選過程中,多人依遴選辦法參選,試問,這個過程,教育部有提出意見嗎?詎料,遴選出管中閔後,出現一大堆奇怪的問題。如果不是管中閔,會有這些問題嗎?這就是不尊重制度。再者,遴選委員會是台大選出的,關管中閔何事?用俗話說,願賭服輸,不要輸了翻臉又翻桌,實在難看!

 

再談政治面。時代力量先出手,用預算威脅教育部,不能輕易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。這真是荒謬,試問,不同的政黨候選人當選縣市長後,立法委員可以用預算威脅內政部,就不依法發聘書嗎?民進黨接著在立法院言論免責保護傘下,指控管中閔論文涉及抄襲,結果證明是子烏虛有。這種惡質的政治介入大學自治的作為,讓人搖頭嘆息!當年高舉大學自治,政治黑手退出校園的學界人士應該站出來捍衛學術自主吧?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、澄社成員、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成員在哪裡呢?

 

再談教育部。教育部是行政單位,行政單位要依法行政。教育部發大學校長聘書就是依《大學法》。根據無罪推論,在沒有被判決違法之前,教育部當然應該依法發聘書。教育部此次的作為,就是告訴所有國立及市立大學,民意代表可以用預算威脅教育部發大學校長聘書。這是嚴重的錯誤示範。

 

更荒唐的是,在台大完成調查作業,認定管中閔被指控的事沒問題後,教育部竟表示「必須由有權認定的單位進行權威性判斷沒問題後」,教育部才會承認結果,不是台大說了算。請教育部注意,很清楚的結果就是,管中閔依遴選辦法當選台大校長,教育部該做的只有一樣,就是依法頒發聘書。任何刁難過程就是違法亂紀。

 

教育部身為全國最高教育機構,職司教化。教育的基本常識之一為「身教」重於「言教」,教育部此次的錯誤「身教」,對台灣教化傷害甚鉅。教育部長潘文忠是台北教育大學的校友,教育部此刻正在寫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的歷史,無論結果如何,歷史都會寫上一筆。

 

在蔣介石時代都有捍衛學術自主的胡適、蔡元培及傅斯年等為官的知識分子,而他們的風骨也影響教化了時代。在此呼籲潘部長,你是國家的教育部長,不是某政黨的教育部長,應該為教育的「大是大非」施政,而不是為政黨的「一己好惡」做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