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友宜昨天推出65歲以上免健保費的政策。雖然我喜歡侯友宜,但專業歸專業,因為我剛好是這個科系相關畢業出身的,所以就以專業角度來"反對65歲免健保費政策"。
理由6:
與其補助減免老人的健保費,不如補助減免老人的部份負擔(部份負擔就是我們看完病後,明細單上面藥費部份負擔和其他醫事雜費的總合)。
現在去醫學中心,在台北市一次大概要花500多元台幣。老人不願意上大醫院看病,也多半是這個錢的原因,所以減免部份負擔會更有用。
為何減免部份負擔更有用?
我們社會福利的另一個原則,就是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,就優先幫助比較需要幫助的那一群。
相同的老人身份,一個健康老人,一個生病老人,誰比較需要幫助?
是讓健康的老人減免健保費比較重要?
還是減免生病老人的減少部份負擔比較重要?
從社會福利基本精神,應該優先幫助後者。
但我知道,這種說法是政治不正確,因為健康老人有能力投票,有選票。生病老人臥病在床沒辦法投票,沒選票。所以政策上常常會討好健康的老人,而犧牲生病的老人。
只要是人都會老,都會生病。與其計較那個減免健保費,不如計較進了醫院,拿的藥是不是好的藥,病床能不能等到,排隊能不能不要那麼久。還有,看完病之後,繳部份負擔的時候能不能少繳一點點。針對生病老人的家庭,對其減免部份負擔,是一種把錢花在刀口上的概念。這筆錢才花的值得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