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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親身經驗:
朋友是第一次賣房,找了中信房屋來仲介,結果就碰到了房子被迫賤賣或罰款的危機。
一般房仲合約,有分一般約和專約。
一般約可以再找其他仲介非獨家,所以推案不積極無最低價強迫成交規定解約不罰錢
專約中信獨家代理因為獨家,會更努力推案有最低價強迫成交規定解約要罰錢
在該名房舌燦蓮花之下,友人在沒有被充分告知的情況下,就簽了"專約"。
後來朋友研究了一下合約,發現有「最低價強迫成交」的規定,他想了一下覺得價錢有點低,不合他的預期。想要終止合約,結果要面臨「解約要繳違約金」的困境。
他只有兩個選項:
(1)被迫賤賣房子
(2)解約交違約金,違約金是的6% .... (╥_╥)

 

朋友只是想單純的賣房,沒想到就面臨被求償的難題。
如果是一個好房仲,應該好好協助屋主賣個好價錢,而不是為了成交拿自己的傭金而逼屋主低價賣出。
朋友很倒楣碰到一個壞的房仲,我知道不能用一個壞房仲就打壞所有中信房屋的名聲,而且從法律上來看,該名中信房屋的仲介也沒有任何違法的行為。
但我覺得中信房屋這套遊戲規則,會讓很多心術不正的房仲業務,有上下其手的空間。

 

我問了一下其他做過房仲的朋友,一般而言,碰到顧客想解約,他的立場是不會去跟顧客真的收這一筆錢,大家有話好說。但上面案例這名中信房仲擺明不成交,就收違約金的態度,雖然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,只是從道德觀點,他覺得對於顧客並不是好的態度。